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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底,广汉市民政局会同广汉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界定了急难型临时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种类,明确规定了救助程序,全面建立了镇(街道)一级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自2019年年初开始,广汉市民政局向各镇(街道)拨付备用金,2022年9月,广汉市民政局再次同全市12个镇(街道)签订临时救助审批委托书,明确了农村户籍人均救助金额不高于520元,城市户籍人均救助金额不高于700元的临时救助申请由各镇(街道)直接审批,启动紧急程序的临时救助可由各镇(街道)及时进行先行救助,救助金额超过备用金使用权限的,各镇(街道)及时交民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各镇(街道)及时动用备用金进行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每月报广汉市民政局备案。对流动人口中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群体,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由常住地或急难发生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据悉,2019年至2022年累计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141.13万元,向广汉市563户次1060人次发放救助金69.43万元。2023年1月,广汉市民政局向各镇(街道)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共计12万元,截至4月,向全市42户次54人次发放救助金2.993万元。根据各镇(街道)使用情况,广汉市民政局于5月19日下拨第二批临时救助备用金共计2万元,后续民政局将根据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支出情况继续进行调整和补充,督促各镇(街道)科学合理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钟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