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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乘客拒下网约车被拘,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近日,浙江杭州两名乘客与网约车司机发生争执,坚决不下车行为持续超30小时,引发关注。5月20日,该事件以警方通报乘客父女被“行政拘留7日”而告一段落,网约车司机王师傅表示,警方多日的调查,还给了她一份公道。
根据警方通报,两名乘客因与某网约车司机王某某发生司乘纠纷后不愿下车,王某某报警。余杭分局仓前派出所出警开展调解,但二人拒不下车并要求赔偿。调解无果后,王某某请其朋友将车开回西湖区留下街道其居住小区,二人仍在车内拒不下车。5月18日8时许,王某某发现该二人仍在车内,再次报警,西湖分局留下派出所出警处置。其间,该二人仍不听民警劝解,拒不下车,直至22时许被民警传唤至留下派出所。
这大概就是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至于细枝末节,恐怕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才清楚。可以看到,一起围绕网约车司机和乘客的消费纠纷,就因为一边要取消订单,一边觉得受到了欺负拒绝下车,双方争执不休,最终乘客不仅要面临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更是被人冠以“老赖”的称号,落得一地鸡毛。回过头看此事就会发现,当初要是谁选择退让一步,说不定早已海阔天空。
从事件起因看,就是由于乘客实际位置与定位上车点不符,虽然经过协商,司机找了一个折中位置接到乘客,但在这一过程中,双方持续发生言语分歧。司机和乘客可能在沟通过程中,只看到了不利于自身权益的一面,而没有顾及到司乘双方就是一种双向理解的关系。即,乘客当时有情绪,作为司机自然也有情绪,但他们所处的位置和在乎的东西又不一样,这时候,大家可能就会为了去“争那一口气”选择谁也不让谁,导致事态不断扩大,衍生出更多的矛盾。
近段时间发生的类似纠纷,总给人一种云里雾里、莫名其妙的错觉。比如,前段时间的婆孙插队事件、高铁“互殴”事件、长沙业主车位被强占事件,凡此种种,都体现出观点撕裂加重情绪宣泄的特质。问题在于,这些发生在生活中的小吵小闹,为什么一到舆论场上,就充斥着各种想通过事件来表态的声音?甚至于,“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法则也已不再管用,公众不再去追问这些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反而是各种亢奋、各种义愤填膺地站队,形成“观点大于事实、情感倾向大于基础判断”的反差局面。
很显然,梳理其中的细节可以发现,闹得沸沸扬扬的乘客“拒绝下车”事件,并不算是一个多么高深的法律问题,更多的是一个人情世故、常识和分寸拿捏的问题。比如,在双方发生口角的时候,一方如果考虑到了后果,以及自身在纠纷源头的言语和行为是否妥当等问题,那么也许并不会被情绪绑架;再进一步说,如果某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那么可以用正当和已有的渠道进行反馈或者申诉,而不是用一种“鸠占鹊巢”的思维耍无赖。如果都能够稍微在规则之外,多换位思考和相互理解,看到一些陌生人交往的方式与特点,或许也不会上演“用魔法打败魔法”的戏码。
不管是乘客还是网约车司机,在这起扯皮纠纷中,没有一方是“胜利者”。司机收入也变少了,车里还留下了“难闻的味道”;而乘客的名声变臭了,文明和素质碎了一地。等到风波暂息,还是需要强调,如果觉得“谁闹谁有理”,那么类似的“报复式维权”就很容易变成“滥用权益”和任性而为,不仅让矛盾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自己面临的还是只有“冲动的惩罚”。
法律在给社会秩序兜底的同时,也在重申一个常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