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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27日讯 7月27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有关情况,并就《条例》的贯彻施行进行动员部署。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姜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冰参加。
《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于2023年6月27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3年7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旨在通过立法,确保泰安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能够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会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冰就《条例》制定的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意见等方面作了通报。他说,《条例》突出绿色低碳理念和内涵,固化了链式发展和特色产业园区模式,对市委着力构建的“441X”产业布局予以回应,对推动现代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产业深度融合提出了要求,并明确公职人员工业素养提升机制。《条例》要求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普惠政策平台,分别对人才、土地、财政等方面的要素保障作用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单方不履行合同、不信守承诺,以建立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他介绍,《条例》的施行将是泰安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的紧迫感,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尽快在全市上下形成、集中、持续、有效的舆论氛围。
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姜宁在会上作出动员部署,他说,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学法机制,提高条例知晓率,要聚焦落实,探索数字转型、资源统筹、科技赋能、金融保障的泰安路径,重点实施好“五大行动”。要系统强化配套保障,健全完善以普惠性政策库、靶向政策库、政策需求清单、政策兑现清单“两库两清单”为主体的企业普惠政策平台,进一步提高政策供给精准性。
中国山东网记者 孙忆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