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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琴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管局开出首张关于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罚单。
据悉,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食品销售企业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建立《食品安全员守则》,未建立并填写《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和《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记录缺失,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执法人员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第十八条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向该企业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据悉,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过程中,北碚区市场监管局制作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一本通》,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表等内容集合成为一本书,一年一本,供辖区企业选用。
北碚区市场监管局将把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作为今年重点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规定》落实的指导力度,督促辖区生产企业完善“三本账”,并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企业全链条风险管理流程,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